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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會在什么情況下會被認定為非正常戶?
非正常戶認定:規(guī)定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申報納稅,在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稅務機關應當派員實地檢查,查無下落的納稅人,如有欠稅且有可以強制執(zhí)行的財物的,稅務機關應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
納稅人無可以強制執(zhí)行的財物或雖有可以強制執(zhí)行的財物但經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仍無法使其履行納稅義務的,由檢查人員制作非正常戶認定書,存入納稅人檔案。
同時符合以下四項條件的,納稅人將會被認定為非正常戶:
(1)納稅人已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未按法定期限申報納稅;
(3)納稅人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不改正;
(4)稅務機關經實地檢查發(fā)現(xiàn)納稅人查無下落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
被認定為非正常戶之后有哪些后果呢?稅務機關會如何處理?
1、暫停稅務登記證件及發(fā)票的使用
納稅人被認定為非正常戶的,稅務機關將其非正常戶認定書存入納稅人檔案,并暫停其稅務登記證件、發(fā)票領購簿和發(fā)票的使用。
2、稅務登記失效
納稅人被列入非正常戶超過三個月的,稅務機關可以宣布其稅務登記證件失效。
3、稅務登記證件注銷
納稅人被列為非正常戶超過兩年,且經稅務機關查實納稅人沒有欠稅、沒有未繳銷發(fā)票的,稅務機關可以注銷其稅務登記證件。
4、對欠稅及稅收行政處罰繼續(xù)承擔補繳稅款、滯納金及相應罰款的責任
納稅人被列入非正常戶的,稅務機關可以對其實施立案稽查,經查實納稅人存在偷稅、欠稅等違法行為的,納稅人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guī)定承擔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及罰款的責任。
5、工商商事登記受限
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將在全國范圍內無法注冊新公司,辦理相關股權轉移等。
6、開展正常戶信息公開與公告
稅務機關應在非正常戶認定的次月,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媒體上公告非正常戶。
納稅人為企業(yè)或單位的,公告企業(yè)或單位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經營地點;
納稅人為個體工商戶的,公告業(yè)戶名稱、業(yè)主姓名、納稅人識別號、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經營地點。
7、實施非正常戶追蹤管理
稅務機關發(fā)現(xiàn)非正常戶納稅人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的,應及時處理,并督促其到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xù)。
如何解除企業(yè)非正常戶?
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的納稅人,需恢復履行納稅義務,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辦理解除非正常戶。
1、向辦稅服務廳遞交資料,提供情況說明和解除非正常狀態(tài)的理由向專管員作情況說明;所需材料有法人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身份證、地址證明(房產證、場地使用證明、租賃憑證)、水電發(fā)票、物業(yè)管理費等。
2、辦稅服務廳核對納稅人報送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納稅人根據(jù)稅務機關要求在辦稅服務廳辦理補充申報,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等未結事項,辦結所有未結事項后,予以解除非正常戶。
提醒公司成立后應當誠信經營,按時申報納稅,如實填寫聯(lián)系方式、經營地址,如發(fā)生改變及時前往稅務機關變更,避免被稅務機關列入非正常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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